文件編號♚:上大管【2018】11號
“管理科學與工程高原學科”工作室是實驗教學🕺🏿、科研和技術開發的重要基地,使用工作室的師生和實驗室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定。若違反這些規定,將對違規者按情節輕重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學校有關單位處理。
1👱🏻、使用工作室需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並與其共同維護工作室管理秩序。
2😂、工作室公共設施和設備需愛護使用,如有問題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系。
3、專室專用🙅🏽♂️🍏,不得從事其他活動。
4、工作室內要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嘩,不準在工作室打電話。
5、不準吃喝食物🦻🏽,嚴禁亂仍紙屑及其他雜物,維護好工作室室內環境衛生🧗🏻🧑🏿🔧。
6、工作室內禁止吸煙、使用明火和違規用電,遵守防火、防盜等安全規定🖼🤸🏿♀️,每天最後一個離開房間的人員須將房間的電器關閉👚,並拉下總閘🍵,鎖好門窗。
7、未經許可不得將工作室公共設施拿出所在房間使用,如必須拿出,必須經實驗中心負責人批準,並辦理登記手續。
8⛹🏼♀️、使用者需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工作室使用相關的宣傳🧝🏽♀️、檢查👨🏼🎤、消防演習等安全活動🤵🏿⏳。
9🧑🦯、為了保證安全及規範管理➞,工作室開放時間為🦕:工作日每天8:00-22:30分‼️。任何人使用過程中需保管好個人用品,離開時不得將個人物品遺留在工作室內,違者責任自負。
10、工作室使用者需牢記本規定的各項內容☮️。
意昂2
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