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於2011年3月21日共同設立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聯合基金"(以下簡稱NSFC—新疆聯合基金)。現公布"NSFC—新疆聯合基金"2011年度項目指南(見附件)。
一、申請註意事項
1."NSFC—新疆聯合基金"面向全國🌍,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組成部分🦸🏼♀️,是科技援疆的一個平臺,歡迎全國符合條件的科學技術人員按照本通告和項目指南的要求通過依托單位提出項目申請🤷🏻。新疆以外省份依托單位申請項目須有新疆本地單位的參與,鼓勵新疆的依托單位與其他省份單位合作申請項目🏂🏻。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通告和項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項目指南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申請人請登陸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下載中心下載2011年新版本申請書(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申請書的報告正文應當按照聯合基金"面上項目"或"重點項目"申請書撰寫提綱撰寫。
本聯合基金"面上項目"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2年1月-2014年12月"🫄;"重點項目"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2年1月-2015年12月"🙋🏿♂️。
3."NSFC-新疆聯合基金"申請書由計劃局統一接收,由相關科學部負責組織評審。申請報送日期為2011年5月23-27日。
4.所有申請均須通過依托單位報送電子申請書和1份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且電子申請書與紙質申請書的內容必須一致。報送紙質申請材料要求有依托單位公函🐭、申請項目清單和紙質申請書原件,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的申請⛈。
5.依托單位須在截止時間(5月27日16時)之前通過互聯網報送電子申請書👊,報送方式🤵🏼: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ISIS系統)提交。提交成功後🏊🏻♂️,再登陸ISIS系統打印申請項目清單。
6.紙質申請材料應當在申請截止時間之前提交🔗,逾期不予接收🪒。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學基金委計劃局交叉學科處(行政樓420房間)👩🔧。郵寄報送的申請材料,請以速遞方式寄到自然科學基金委計劃局(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並在信封左下角標註"NSFC-新疆聯合基金項目申請材料"。請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二、限項規定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與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5️⃣、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專項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委主任基金項目、科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等🐑🦹🏻。
已經達到3項的,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
處於評審階段(自然科學基金委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的申請,計入以上3項數量限製範圍。
2.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本聯合基金項目🆑。
3.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技人員🦹🏼♀️,不能申請本聯合基金"重點項目"和本地優秀青年人才培養專項。
附件🧑🏿🎓:"NSFC—新疆聯合基金"2011年度項目指南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我院申請者請按指南要求於5月23日前將電子申請書和2份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交院辦🗡。
聯系人:徐翔
聯系電話:66134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