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的精神❤️,根據《"陽光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滬教委德〔2013〕48號,下簡稱《項目管理辦法》)的工作要求,2013年度"陽光計劃"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如下:
一、陽光計劃項目(分五大類)🫓:
1. 黨建工作類💒: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黨建工作的幹部;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1968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具有良好的黨建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黨建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2. 黨風廉政(含政風行風)建設類: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專兼職幹部👨🏼🎨,參加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研究機構、從事黨風廉政建設理論研究的幹部、教師;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50周歲(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在理論研究、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3. 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全市高等學校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相關部門在編在崗的幹部👨🏽🍼、教師;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1968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具有良好的宣傳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4. 思想政治理論課類🏄🏻:全市高等學校在編在崗思想政治理論課專任教師;具有博士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0周歲(197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從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滿三年;具有良好的教學科研能力及發展潛力🤝,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5.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全市高等學校在編在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包括專職輔導員🫘🥮、院(系)分管及從事學生工作的黨政幹部和共青團幹部;具有碩士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下,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四年;在理論研究、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二、項目經費資助額度為3萬元,項目完成期限為18個月。
三、陽光計劃采用限額申報的形式😄,現請各意昂2🧗🏼♂️、部門認真遴選推薦候選人,並幫助候選人完成申報書填寫。
四、申報截止時間
1. "黨建工作類" 項目申報材料及要求詳見組織部相關通知;
2."黨風廉政(含政風行風)建設類"項目申報材料及要求詳見紀委相關通知;
3. "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 項目申報材料及要求詳見宣傳部相關通知;
4. "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類"項目申報材料(申報書一式七份)🚢,2014年1月7日(周二)上午11:00前報送院辦🌐,電子版發送到🧤:xxu@shu.edu.cn
5. "思想政治教育教師類"項目申報材料在2014年1月7日(周二)上午11:00前報送學工辦(聯系人:孟祥棟🧎♂️➡️,聯系電話👷🏿:66136052🤳🏽,電子郵箱:xdmeng@staff.shu.edu.cn) 🧏🏼♀️。
由於教委發布申報通知比較晚,所以組織申報的時間非常緊張,又加上限額申報(每類限報一人🏨,相關部門最終確認推薦名單)🧑🔬,請有意申報的老師請抓緊時間準備申報材料。
院辦
201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