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通知🥴,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已經開始🫳🏽,請符合條件的老師積極進行申報。項目資助經費主要用於項目成果的改寫、翻譯及在國外的出版。每10萬漢字資助10萬元左右,總字數一般不超過30萬字,總資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請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申請。申報具體要求及方法如下🧜🏿🚪:
基本要求:
1.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主要類別之一,實行主持人負責製⛰🛼,項目成果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適合推向世界。
2.項目主要資助中國學者在國內已出版優秀成果的翻譯及其在國外的出版發行🚁;直接以外文寫作且完成60%以上內容的著作,也可申請資助。
3.項目資助文版暫定為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韓文𓀖、阿拉伯文等8種。翻譯既要保證忠實於原著,又要符合國外受眾的語言習慣🌈。
4.申報成果應不少於10萬字,篇幅超過30萬字的要適當改寫和壓縮。
5.申報成果形式可以為單本學術著作、專題論文集或系列學術叢書,出版時須標明受到中華社會科學基金(Chinese Fund for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資助。
6.項目成果須以外文或中文外文對照形式由國外權威出版機構單獨出版或中外出版機構聯合出版🚈,並進入國外主流發行傳播渠道。
申請資格🦸🏿♀️🖐:
1.國內具備本學術領域較高專業水平和雙語寫作能力的科研人員、與國外科研機構開展密切學術交流的國內科研機構以及具有國際合作出版經驗的國內出版機構均可申請🧑🦽➡️。
2.申請人申請前須與國外權威出版機構簽訂出版合同,並妥善處理好所翻譯著作的版權相關事宜✳️,即如果申請人不是所翻譯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必須獲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權證明,附在申請材料中。
3.在國外已經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中國文化著作對外翻譯出版工程"等國家項目資助的成果,不能申請🪲。
4.正在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尚未結項者🧙🏻,不能申請🕚。
申報材料及截止日期:
申請人請填寫項目申請書一式9份(A3紙打印、中縫裝訂)📗;其他申請材料包括所翻譯原著🚵🏻♀️、譯稿或翻譯樣章(譯文須為2萬字以上核心章節,用外文直接寫作的須提交全文)各7份,與國外學術出版機構所簽訂的出版合同、國外出版機構法律證明文件等有關文本的復印件及中文譯稿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學術水平及其影響的相關材料。項目申請書及翻譯樣章須附電子版光盤(光盤上請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申請材料不再退回👩🏿⚕️。
我校本年度申報受理截止日期分別為3月25日上午11點及8月27日😣,屆時請申請人將上述申報材料備齊後送交院辦科研秘書。
院辦 2013.3.4
附件☢️🚊:
1🟨🖨、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公告
2🧾、關於做好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